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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午起,曾到过成都这个地方人士,来澳须医观14日

澳門日報 2021-08-03


应变协调中心宣布

因应成都最新疫情发展

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14条规定

自12月9日中午12时起

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

曾到过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街道人士

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

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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